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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徵收安置補償申請行政複議的時效是多久

一、房屋徵收安置補償申請行政複議的時效是多久

房屋徵收安置補償申請行政複議的時效是多久

從政府的《徵收決定》從公告之日,或政府對被徵收户的《補償決定》送達之日,想提出行政複議可以在60天之內,可以向上級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不服的還可以在15天內向人民法院行政訴訟。也可以在90天內直接向法院行政訴訟。(注:所有時間都是指扣除節假日後的工作日時間,有些特殊情況還有一定的寬限期,比如時效的最後一天當事人去辦理行政複議某一部門工作人員因故不在場沒能辦理,第二天可以繼續受理。)

二、行政複議機關的種類有哪些

1、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2、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比如,要對縣公安局的決定申請行政複議,當事人可以找縣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級公安部門。

3、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由國務院依法作出最終裁決。

4、對海關、金融、國税、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三、行政複議的範圍有哪些

1、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或暫扣;

2、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3、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決定不服的;

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5、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6、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7、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8、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9、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所以在實際生活中,如果遇到了類似的情況那麼就可以通過行政複議的方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一定要注意行政複議申請的時效,務必要在有效期內申請,而且還要準備好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的話才會對自己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