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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國家建設基礎設施時,往往需要大量的土地,那麼就需要向個人或者集體徵收土地。根據我國土地法的法律規定,國家徵收土地時,需要向土地使用的個人或集體賠償補助金,同時這一補助金會年年更新,那麼天津市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天津市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天津市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以津國土房資準函字[2015]577號文件批准徵收楊成莊鄉董莊窠村集體土地5.94992公頃,集體土地所有權證號:靜集有(2013)第123051300499號,裁餘土地面積:703.93008公頃(合10559畝),現就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情況公示如下:

一、徵收土地位置及地類:該宗土地位於團泊新城西區,北華路南側、團泊大道西側。土地現狀為農用地(含耕地4.25191公頃)。

二、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方式和對象

本次徵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天津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為51萬元/公頃,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金額303.44592萬元。由天津市靜海縣開墾徵地事務中心以轉賬支票方式支付給被徵地單位。

三、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

四、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本次徵收集體土地5.94992公頃,其中耕地面積4.25191公頃,涉及安置農業人口45人,其中勞動力25人。

五、其他內容

自本公告張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2018年06月12日為止),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靜海縣國土資源分局提出具體意見。在此期限內可以就徵收土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提出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意見或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權利。

六、本方案在徵求意見後,報靜海縣人民政府批准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批准後的《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方案的組織實施。

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以上就是天津市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的相關內容介紹。從中可以看出,天津市政府在給予個人或集體的徵地補償是嚴格遵守法律要求的,根據法律規定支付51萬元/公頃的賠償,維護了我國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和財產安全。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