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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巴東2021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湖北巴東征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湖北巴東2021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湖北巴東2019徵地補償標準是,菜地和果園茶園都是52,360元每畝,沒有利用開發的土地是23,800元每畝,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湖北省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鄂政發〔2014〕12號)、《湖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公佈徵地補償安置倍數、修正係數及青苗補償標準的函》(鄂土資函〔2014〕242號)、《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巴東縣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巴政規〔2015〕1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依法徵收或徵用本縣行政區域內集體土地,需要使用國有農用地的,參照本辦法執行,補償安置適用本辦法。

國家和省確定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對徵地補償安置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縣徵地補償安置工作。縣國土資源局為全縣徵地補償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實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縣直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和權限對土地徵收或徵用的補償安置工作實行分工負責。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履行徵地程序,辦理徵地報批手續,簽訂徵地協議,組織實施徵地補償安置和中介測量機構遴選工作。項目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村(居)委會負責與被徵地户簽訂徵地安置協議,履行徵地補償安置職責,做好矛盾糾紛調處及維穩工作。縣住建局負責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對違法建(構)築物予以認定,指導地上建(構)築物及附屬設施的調查評估和認定。縣林業局負責被徵土地上的林木調查登記、林地報批和辦理林木砍伐許可手續、林地核減、變更或註銷《林地承包合同書》《林權證》。縣農經局負責被徵承包耕地的核減,變更或註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縣人社局、民政局負責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工作。縣財政局負責徵地補償安置資金的落實、資金運行監管。縣公安局負責土地徵收範圍內村(居)民的户籍審核工作和維護徵地、拆遷正常工作秩序。項目業主和主管單位負責配合土地徵收或徵用工作。

二、徵地補償安置

第四條發佈徵前公告。縣國土資源局將擬徵土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向擬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户予以公告,發佈擬徵收土地告知書。在公告發布後,凡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户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的青苗、林木和搶搭、搶建的地上建(構)築物及搶裝的裝飾,徵地時不予補償;不具有合法產權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明的建(構)築物不予補償;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性建(構)築物不予補償;對突擊分户,無正當理由違規遷入户口的不予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徵前公告發布後,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應在徵地範圍內暫停辦理下列事項:

(一)審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

(二)審批新建、改建、擴建房屋;

(三)辦理入户或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士兵退伍、學生入學以及刑滿釋放等情況必須入户的除外;

(四)核發工商營業執照;

(五)批准房屋過户、土地流轉;

(六)變更房屋、土地用途;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日常生活當中可以知道很多的人對於徵收土地的補償款項還是不是特別的瞭解,他們不知道具體自己到底能夠得到多少錢,實際上這是分不同的項目來進行的,比如説土地上面有一些附着物的話,除了土地本身這種價值方面的補償之外,還有就是附着物上面也需要進行一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