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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西二環徵地補償的標準是怎樣的?

土地徵收,可能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説就是一件好事,同時也存在着一些疑惑。因為鄭州土地肯定會需要政府對這個土地進行補償的。但是在現實生活當中關於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會發生很大的爭議,甚至有時候需要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那麼。湘潭市西二環徵地補償的標準是怎樣的?

湘潭市西二環徵地補償的標準是怎樣的?

一、湘潭市西二環徵地補償的標準是怎樣的?

1、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

2、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76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64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4.4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72萬元。

5、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16萬元。

二、其他税費

1、耕地佔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徵地管理費,按徵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佔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由省徵地事務服務處具體組織實施,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徵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徵地情況。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在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確認徵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户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3、組織徵地聽證。在徵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徵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徵地補償協議,並將協議作為徵地報件必備件附徵地卷一同上報。

小編需要向大家明確的是徵收土地補償的具體金額都是當地政府在相關文件當中規定好的,因此如果關於這個問題,有什麼疑惑的話,可以協商解決。主要是根據不同用途的土地以及土地面積來進行判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