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擔保是什麼意思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8.46K
執行擔保是在案件要執行的階段,被執行人用自己的財產或者其他第三人的財產提出擔保,經過申請執行人的同意之後,向法院申請暫緩執行措施的擔保行為。暫緩執行的期限屆滿後仍不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擔保財產。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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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撤銷擔保合同是否還會有效
律師解答:無效。律師解析:1.主合同解除,擔保合同隨即無效。但是擔保合同相對於主合同是獨立存在的,其效力具有相對獨立性,主合同解除時,擔保合同約定擔保合同同時解除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2.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保障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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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貸款和按揭有什麼區別
律師解析:1.方式不一樣:前者一般都是用自己要買的那套房子作為抵押,而後者卻不一定,方式更多變;2.用途不一樣:按揭的錢只能買房子,但抵押的用途更多,比如買車、裝修或醫療等等;3.利率不一樣:前者的利率比較低,而且有相關的政策扶持,而後者是沒有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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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債權怎麼申請保全?
律師解析:到期債權申請保全的流程如下:1、利害關係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2、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3、人民法院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立即開始執行;4、申請人在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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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保證期間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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