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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借條如何寫

抵押的借條如何寫
律師解析: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收取借款人親筆簽名的身份證複印件和結婚證複印件。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3、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利率最多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高利貸的利率不受國家保護。
4、款項的交付儘量選擇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在借條中明確對方收取款項的賬號和轉賬日期。對於轉賬,可以備註借款的用途。要求由借款人書另外書寫已經收到款項的收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