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抵押擔保

抵押物借條怎麼寫

抵押物借條怎麼寫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抵押物的借條怎麼寫

為了儘可能不發生糾紛,借條應這樣寫:首先應找一張質量比較好比較厚的紙(便於保管)而且應是一張完整的紙來寫,有這樣的案例有人持一半張紙寫的借條起訴,對方稱他還了多少錢,原告在紙的下半部分註明了,結果發生糾紛.借條應寫清楚這些內容:出借款人、幣種、借款金額(金額應寫大小寫,且要一致,有人因為金額大小寫不一致產生糾紛結果打官司。)、用途(不能用於非法活動,如明知對方借錢用於非法活動還借其錢,則這種債權不受法律保護。)、利率(和利息不一樣,x%利率為年息,x‰利率為月息,約定的利率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以內受法律保護,超過部分法律不保護。)、還款時間(影響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居民身份證上的姓名一樣)、借款時間(農曆還是陽曆)。如有證明人或擔保人要讓他簽上名,但要寫明是證明人還是擔保人,以免發生糾紛。希望對你有抵押物的借條怎麼寫的問題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