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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公司的債務如何承擔

獨資公司的債務如何承擔
律師解析:獨資公司的債務由公司的資產進行償還,當公司的全部資產不足以清償時,投資人應當以其他財產進行償還,如果投資人以家庭共有財產出資的,其家庭共有財產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後,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一條
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第十八條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二十八條
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後,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