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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錢不還玩失蹤怎麼辦?

一、朋友欠錢不還玩失蹤怎麼辦?

朋友欠錢不還玩失蹤怎麼辦?

1、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達法律文書、缺席判決。

2、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人,可以將其列為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是一般責任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情況下,可以起訴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

3、一般情況下,被執行人及家屬必須居住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會拍賣。

我們首先申請執行公證的債權文書。

債權人可以在形成債權債務關係時,通過公證程序將債權文書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如果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是與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仲裁決定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執行的依據。

二、債務人惡意逃債怎麼辦?

現實生活中債務人為達到惡意逃債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現象經常發生,由於受訴訟時效制約,往往會給債權人主張權利帶來很大困難。對於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通過以下途徑追討欠款。

第一條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 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第二條途徑是,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 產中支付借款。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綜合上面所説的,欠錢而且找不到人作為債權人就要在規定的訴訟時效之內進行起訴,只要證據齊全不管是否找到人法院都可以進行判決,而之後找了債務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從而讓債務人還清之筆借款,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

標籤: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