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財務制度債務債權管理

財務制度債務債權管理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如何設計一人公司的財務制度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業務活動、活動場所和賬簿記錄要同一人股東的業務活動、活動場所和賬簿記錄分開操作;

2、規範內部監督與制約機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考慮設立由會計或審計人員參加的監事會,同時,記賬人員與會計事項的審批人、經辦人權限應明確,重大對外投資、資金調度、資產處置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的決策和執行要相互監督制約;

3、加強公司年檢制度,及時劃清公司與股東個人財務的界限;

4、必須將公司每一筆業務記錄在冊,有關部門定期對公司財務進行審查,一經發現公司有脱離正常價格的交易、無限制支付給股東鉅額報酬、隱匿資產等行為,立即加以制止並勒令受益者退回不正當所得給公司,同時按比例要求公司甚至股東承擔責任;

5、加強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自我交易的財務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