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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逃逸怎麼辦

實踐中,並沒有債務人逃逸這種説法,如果債務人是為了躲避債務而消失的話,我們一般稱之為債務人逃跑。那麼,在遇到這樣的情況下,作為債權人該怎麼辦呢?本站小編帶來相關文章,為您具體講述有關內容。

債務人逃逸怎麼辦

在生活中時常會遇到不講信用的合作伙伴,攜款潛逃,嚴重損害我們的利益,並且束手無策。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有以下幾種解決辦法:

一、在簽訂合同時要求對方提供擔保(人保或物保),在債務人逃跑時可以依據擔保向擔保人主張權利或者執行擔保財產,以此保障自身利益。

二、值得注意的是,債權是有一定的時效,債權人須在時效內主張自己的債權,否則將會失去勝訴權。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合同屆滿時開始計算。訴訟、仲裁、調解等,都可以達到訴訟時效中斷的目的,使訴訟時效重新起算。債務人下落不明時,無法向對方主張權利,但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提起訴訟,並公告送達,如果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可缺席判決;如果權利義務不明確,可以中止審理,這樣就達到了訴訟時效目的。

三、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債款。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財產中支付。

通過閲讀上文後,相信你已經知道,要是遇到債務人逃跑的情況,債權人該如何處理了吧。此時,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來救濟自己的合法權益。包括仲裁、訴訟等等。必要時,還可以委託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處理有關糾紛。


標籤:債務人 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