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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方偽造共同債務

離婚一方偽造共同債務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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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一方偽造共同債務怎麼辦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在夫妻雙方離婚時,如果發現對方偽造共同債務,最好做到以下兩點:

(一)應當收集好借據言明的借款日期和當時家庭的收入支出狀況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債務系偽造的各種證據。

(二)如果該項借款不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話,債務不應由夫妻共同償還,而應由借債個人負責償還。

在夫妻債務中,偽造債務問題也頻頻出現,這也是最為惡劣的手段,認識到這一點,當事人也應該對自己的合法財產多關注,以免出了問題還一頭霧水。而要是不清楚屬於夫妻一方債務有哪些的話,建議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