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錢不還請律師要多少錢
一、如果借錢不還請律師要多少錢
各地區有一定差異,大致如下: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糾紛、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分割的,根據案件性質、複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律師代理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種:一般代理。依律師職業道德為當事人代理案件,維護當事人權利。一般為糾紛標的的3-5%。標的高的話也可以低於該比例。
第二種:風險代理。按勝訴金額或以得到的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按減少的支付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比例當然高於一般代理。
第三種:半風險代理。給一定的基本費用,其他的再按風險代理計算,當然就介於一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
二、怎樣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是當事人獲得司法保護的手段。當事人起訴要得到法院的審理,就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第一,原告要具有合法資格,即原告必須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原告必須是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與他人發生爭議而起訴。
第二,要有明確的具體被告,必須能夠明確指出何人為對方當事人。
第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訴訟請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作出某種判決的要求,是原告在訴訟上對被告提出的實體權利的要求,原告還必須提出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及要求法院保護自己權益的理由。
第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並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起訴的案件,應當是人民法院能夠通過行使審判權予以解決的事項。同時,訴訟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
在我國,不同級別的法院之間和相同級別的法院之間在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上有嚴格的界限。對第一審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轄,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主要營業地或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這是一般管轄原則,適用一般性訴訟。《民事訴訟法》還規定了幾種特殊情況的管轄。
具備了上述幾個條件,當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交起訴狀副本。起訴狀應當寫明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情況。當事人是個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還要寫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單位以及與當事人的關係。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法人或者組織的名稱、單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2) 原告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3)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住所等。
(4) 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蓋章。
法律規定,原告應當遞交書面的起訴狀。同時,為了方便當事人起訴,又作了例外規定,即原告書寫起訴狀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人民法院對原告的起訴審查後,對符合法律規定的應在收到起訴狀次日起的7日內依法立案受理,並通知當事人。對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訴。
如果要打官司,那麼律師就是個很重要的角色,一般律師的費用根據地域、案情的複雜程度以及金額的大小都是有所不一樣的,可以自己和律師協商,當然也可以找法律援助律師,這種一般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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