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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借錢不還請律師打官司要多少錢?

一、對方借錢不還請律師打官司要多少錢?

對方借錢不還請律師打官司要多少錢?

民事案件分為財產案件和非財產案件,財產案件是按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額按比例收取訴訟費的。而借錢不還的案件屬於債務糾紛案件。

代理債務糾紛案件的律師費:

財產標的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內的,每件800—6000元;財產標的額超過10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費:

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 部分不超過4%;

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 部分不超過3%;

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 部分不超過2%;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 部分不超過1.2%;

1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 部分不超過0.7%;

5000萬元以上 部分不超過0.5%。

上述按標的額分段收費的比例,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在規定的幅度內協商確定,分段計算,累加收費

計時收費

(一)收費標準:100—1200元/小時。

(二)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基本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部分按1小時計算。承辦律師為2人以上的,應以各自的計費標準和實際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三)律師在本城區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

律師在異地辦案乘坐車、船、飛機花費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為4小時。

二、公司欠錢,債務要如何清償?

1、權利人一方拒絕接受債務人一方履行,債務人可以向公證機關申請提存,提存後,視為債務人已履行。提存的財產發生毀損、滅失等情況的,該風險由債權人一方承擔。提存期間,提存財產產生的孳息歸債權人一方。

 2、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時,應當優先清償有擔保的債權,各個債權人均無擔保時,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後順序清償。 

 3、債務人如果是企業法人,財產不足清償所有債務時,權利人可以申請其破產。 

 4、債務人對同一人負有多筆同類債務,除非另有約定,按以下順序清償:

 (1)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

 (2)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

 (3)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

 (4)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抵充

 (5)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我們與對方有爭議的金額在10萬元以內的,每件收費1000-8000元,10萬元以上的金額,除了收基本的代理費用外還有額外收費,應根據具體的案件來進行具體分析,總的來説,爭議標的是決定律師費用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