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讓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一、債務轉讓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受讓人對債權讓與法律風險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避免簽訂已過訴訟時效或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讓與的風險
受讓人在與債權人進行談判時,應儘量聘請律師參與談判和調查。簽訂合同前受讓人應聘請律師調查債務人的相關情況,如住所、財產狀況等,避免利益受損。
2、對於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轉讓合同中應做出明確約定
要求債權人須於合同簽訂後幾日內通知債務人,並約定通知的形式。不輕信債權讓與合同中載明的"債權轉讓通知由債權人負責通知債務人,否則一切風險和責任由債權人承擔"或"如無法通知債務人的,將退回已收對方的價款"等謊言。
3、為防止受讓瑕疵債權,受讓人要求轉讓人對轉讓的債權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4、為避免債權二重讓與的情況發生,受讓人必須注意落實以下防範措施:
(1)設立債權人保證條款,如:債權人明確聲明合同項下的債權無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且權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強制執行的情況或已設擔保;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債權人沒有與第三方簽訂過本合同項下債權讓與合同;並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
(2)雙方共同將債權讓與通知送達債務人簽收,或公證郵寄轉讓通知給債務人。
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成立債權債務關係的時候最好訂立一份書面的合同,如果是債務人想要轉讓其債務的,此時會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免責的債務承擔,一種是並存的債務承擔,在債務人轉讓自己的債務時,一般都需要及時的通知債權人。
-
債務人不還錢,什麼時候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
在擔保貸款中,如果借貸人不能還款的話,擔保人就要承擔還款的義務,這是我們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在實際的操作中,出借人因為各種原因導致沒有及時要求擔保人承擔還款的義務,導致超過擔保期限,不能再要求擔保人承擔還款的義務。所以説知道擔保期限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一般...
-
未成年子女的債務父母有責任要償還嗎?
電視上有很多關於大學生借校園貸無力償還而跳樓自殺的事件,有些雖然沒有自殺但是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告訴父母,讓家長承擔債務的情況,很多老人出於愛的原因,掏空家底為子還債。“校園貸”本身也是有些不合法的,因為有高利貸的性質,我們身邊其實很少人會接觸,但是對於現...
-
敲詐勒索罪和要債一樣嗎?
一、敲詐勒索罪和要債一樣嗎?這兩者並不一樣,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要債通過的合法溝通不構成犯罪,具體需要看採取的方式是否合法。從主觀上來看,被告人不具有將被害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的目的被告人是受債權人委託,為了...
-
擔保人承擔還錢嗎,怎麼規定的?
一、擔保人承擔還錢嗎,怎麼規定的?擔保人要不要替債務人清償債務,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是正常債務的,債務人不還款的,擔保人需要清償債務。《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