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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不還款,什麼時候可以起訴?

債務人不還款,什麼時候可以起訴?

在出現借款的時候,借款人出現了遲遲不還錢的情況,那麼作為債主,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之下,就會想到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要回欠你的錢,但是對於到法院起訴的日期,還有除了到法院起訴以外的其他要錢途徑並不瞭解。

債主其實除了可以起訴借款人以外,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

申請支付令的好處是快捷簡單,能夠以非常有效的方式來督促借款人的還款,但是這僅僅適用於,債務糾紛案件內容明確,債務人已經逾期未還借款的時候,

債權人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之後,通過人民法院的審查,就會發放支付令給債務人,假如在15天之內沒有任何異議的話,債務人就必須按照這方面的內容還清欠款。

申請是複印的時候,其實並不需要花費太多。不用支付律師費,訴訟費等等費用。其實在日常生活當中,有些人並不是故意不還錢,或者是礙於面子,並不願意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覺得打官司對名聲不好,這個時候用法律的文書,督促債務人,其實也可以讓對方還款。

如果借出款項數額較大,遇到了欠錢者惡意拖欠不還款的情況,那麼作為債權人,是可以直接到法院進行起訴,起訴的時間依據,是雙方約定的還款日期。

1、如果雙方已經有約定還款日期的話,債務人逾期未還款的兩年之內,債權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如果過了這個時間的話,再起訴,法院不會再受理。

2、假如雙方並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話,債務人拖欠還款的20年內,債權人都有權利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值得一提的是,訴訟時效有可能會發生中斷的情況,別説經過了,催告還款之後,這種情況下的訴訟時效就會半途中斷,之後會重新進行計算。在債務人也沒有按時還欠款的時候,債權人已經有催款行為的,債務人並不可以用訴訟時效已過的理由,不履行其自身還款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