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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共同債務是否要另外起訴

離婚的共同債務是否要另外起訴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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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是否要承擔共同債務


    法院審理後認為,離婚時只有“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才“共同償還”。王先生當年借款時家庭生活衣食無憂,借款以及用款時均未向陳女士明示,因此判定王先生所借款項並非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近日,法院作出了夫妻均分共有財產的判決。


    綜上所述,我們可知如何辦理起訴離婚,以及辦理它的程序,對於那些會打歪念頭的人,如果偽造債務一旦被法院查實,將會認定偽造債務方“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有極大地可能會做出讓偽造債務方“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財產的判決。這也是每個人應該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