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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借條原件給誰?

一、債權轉讓借條原件給誰?

債權轉讓借條原件給誰?

債權轉讓後借條原件給新的債權人,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佔有而受到影響。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二、債權轉讓需要債務人同意嗎

債權轉讓不需要債務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債務人。

依據《民法典》規定,債權轉讓的生效要件採用通知主義原則,不需要債務人同意。並且通知的行為既可由債權轉讓人直接通知債務人,也可以由受讓人持債權轉讓協議或債權轉讓憑證進行通知。

只要對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通知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不必要徵得債務人的同意。債務人的同意並不是這種轉讓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債權轉讓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有效:

(一)、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

(二)、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達成合意;

(三)、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讓與性;

(四)、必須有轉讓通知。

三、債權轉移的效力

1、債權由原債權人讓與第三人後,原債權人脱離與原債的關係,第三人取代而轉為債權人。

2、當債權發生轉移時,附從於其的權利如抵押權、留置權、利息債權、違約金債權及損害賠償請求權等也一併轉移。

3、原債權人應把有關債權的全部證明問轉交給新債權人,債權證明文件包括債務人出具的借據、票據、合同文書、往來電話書信等。

4、原債權人對債權的瑕疵,負擔保的責任。

因此在實際生活中,如果發生了債權轉讓,那麼一定要講借條原件也要轉交給新的債權人。否則的話後期可能就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而且並不是所以的情況都進行債權轉讓,必須要符合對應的條件才行,而且債權轉讓不需要通知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