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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借款人的借條用什麼紙寫?

一、對於借款人的借條用什麼紙寫最好?

對於借款人的借條用什麼紙寫?

1、法律對借條使用的紙張沒有限制,故現實中借條使用的紙張也較為隨意。但是,有必要提醒的是,選擇紙張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紙張便於書寫,即書寫時不會劃破、筆跡擴散等現象;要儘量選擇空白的紙張,以免已有字跡或者印刷字與借條內容混淆;要儘量選擇保存時間較長的紙張,以免時間一長髮生氧化破損等現象。

2、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儘管是後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採信的。

二、借條和欠條的有效期是多久

所謂的有效期其實指的是訴訟時效期間,就借條和欠條而言,也是有相應的訴訟時效期間的,具體是多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下面做簡單介紹。

(一)借條的訴訟時效

1、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

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合同法》第206條,對於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最長不超過二十年。據此,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3年。

(二)欠條的訴訟時效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需要説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係。

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綜合上面所説的,借條一般是由借款人才會打的條子,對於用什麼紙張來選擇作為賃證,這就要根據自己意願來進行選擇,只要借款的內容可以得到雙方的認可,借款時間與還款的時間註明清楚,對於這份借條就可以起到法律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