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什麼是企業的債務風險?

?

什麼是企業的債務風險?

什麼是企業的債務風險?

企業的債務風險是説公司企業擁有的那些,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債權,在某些情況下會面臨毀損的情況,無法實現,具體來説,企業的債務風險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不是公司內部的原因,而是其他競爭對手的原因,主要體現在跨地區,款行業,企業之間的債權債務涉及到該行業的利益,採取的一種保護主義措施,對內實行特殊保護與扶持,對外進行歧視和排擠,致使其他地區、其他部門、其他行業的債權人無法行使其債權;

二是採取不正當競爭行為。某些企業為了謀取自身利益,通過商業賄賂、虛假廣告等違法手段騙籤合同,打壓競爭對手。後果致使企業產品積壓,陷入危機,只好靠舉債、拖債度日;

三是企業管理不到位或失控造成債務風險,首先體現在合同監管不到位,自我保護意識淡薄,法律意識不強,審查合同方的資質、經營範圍、資信狀況、履約能力等不嚴不實。其次沒有及時行使債權,沒有在應該催收款項的時間內去催促還款,這會導致債務人企業的債權人不斷增多,債務增大,無力償還,形成惡性循環。

行使請求權不及時不到位,不重視應用法律手段,不及時或不行使自己的請求權,也不同債權人協商,也不通過司法部門解決,導致訴訟時間過期,給企業帶來嚴重經濟損失。那麼如何應用好負債經營是企業發展的重要環節之一,好的運用會帶來好收益,將成為企業生存發展的轉折點,如果運用不當,將會導致企業經濟陷入困境或者破產。

所以我們要深刻認識到負債經營的風險重要性,採取防範負債經營風險的措施。增強法律保護意識,樹立企業風險意識,深入調研市場,熟知競爭對手,強化企業內外部環境的變化感知意識,通過科學估測風險,預防發生風險,並且有效應對風險。同時建立健全適合本企業發展的風險防範機制和應急預案,及時評估市場風險,完善預防機制和財務信息網絡。

《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及時掌握市場動態,根據市場需求及時調整產品結構,不斷提高企業的盈利水平。還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負債財務計劃,以強化管理為切入點,加大資金週轉,降低企業成本,縮短生產週期,提高產銷質量和效率,及時回籠資金,降低應收賬款,謹慎負債,得到企業長期穩定健康的有效發展。

?

標籤:企業 風險 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