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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債務風險

(一)企業外部環境引起的債務風險,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行業保護主義引發的債務風險。
2、不正當競爭行為嚴重。
(二)企業自身管理不善引發的債務風險:
1、訂立合同時的失過。
2、履行合同中的欠缺。
3、請求權行使的懈怠。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企業的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