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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撤銷權訴訟訴訟費的標準是什麼?

一、法院撤銷權訴訟訴訟費的標準是什麼?

法院撤銷權訴訟訴訟費的標準是什麼?

撤銷權訴訟應當按《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的其他非財產案件處理,每件收訴訟費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案件受理費。

二、訴訟費的標準是什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提起訴訟之後都有哪些費用?

(一)執行費(申請人不預交)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執行金額×1.5%-100元

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執行金額×1%+2400元

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執行金額×0.5%+27400元

6、超過1000萬元:執行金額×0.1%+67400元

(二)保全費

1、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每件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 :1%;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收0.5%。

5、侵害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萬的部分,收1%;超過10萬的部分收0.5%。

6、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100元。

7、勞動爭議案件: 每件10元。

8、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500-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

9、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10、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11、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12、申請支付令: 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13、申請公示催告:每件交納100元。

14、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每件交納400元。

由此可見,法院撤銷權訴訟訴訟費的標準是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的規定而進行繳納的,其中每件收訴訟費50至100元,而一般情況下法院都會收100元案件受理費用的,而且,每一種案件的收費標準都是不同的,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具體問題,你也可以諮詢相關的律師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