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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欠款的起訴程序

追討欠款的起訴程序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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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欠款起訴程序是什麼

取得勝訴生效判決、(訴前)財產查封起草並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案件審理通過法院審理。五,以保證勝訴後執行能到位等:一,在訴前或訴訟立案時先行或同步財產查封、提供債務人財產清單、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等,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操作。四。三、被告雙方的身份材料等、準備原、準備訴訟材料到法院立案准備訴訟材料向法院立案、準備證據,包括起草起訴狀、債務人財產調查立即對債務人的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摸底。二、訴訟風險評估主要從證據是否充足;被訴對象財產狀況,以保證案件勝訴債權人決定通過法律手段向債務人追討欠款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