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欠款訴訟費用
欠債還錢且按時對於每個人來説都是必須遵守的誠信守則,將這種靠自覺遵守就會完成的事情變成由法律來執行,兩方對簿公堂,終歸會有一些傷感情,但在維護各人權益面前,法律會是我們追回欠款的最後手段,也會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享有債權請求權,可以在債權訴訟時效內進行債權追討,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欠款民事訴訟費用如何規定
債務糾紛官司案件的受理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至10萬部分按照2.5%;
2、超過10萬至20萬部分按照2%;超過20萬至50萬部分按照1.5%;
3、超過50萬至100萬部分按照1%;超過100萬至200萬部分按照0.9%;
4、超過200萬至500萬部分按照0.8%;
5、超過500萬至1000萬部分按照0.7%;
6、超過1000萬至2000萬部分按照0.6%;
7、超過2000萬部分按照0.5%交納。
一審案件受理費由原告預交,二審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預交,審理終結時由敗訴方全部或者按比例負擔。
相關知識:債務糾紛官司怎麼打?
(一)債務糾紛起訴,應注意申請執行的期限。
根據生效的法律文書,享有權利的債權人,在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但申誚執行的權利必須在申請的期限內行使。
(二)債務糾紛起訴,搞好證據收集。
訴訟證據在民事訴訟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債權人只有憑藉證據才能證明白己訴訟請求的正確性和合法性。為此,在經濟活動中,債權人必須重視平時文書、文件、各類合同文本、各類單據、票據、函件電報等書證的保存,也要重視物證以及電話錄音、傳真資料等視聽資料的收集。
(三)債務糾紛起訴,善於協商調解。
《民事訴訟法》第8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實質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勸説,促成發生分歧的當事人和解達成協凋解決債務的方法。對債權人而言,法院判決與協商調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債務。因此,如債務人確有誠意。應當配合法院調解。如果債務人缺乏誠意,一心逃債,則要採取果斷措施,請求法院公正判決。
-
如果欠錢不還沒有證據該如何辦
律師解析:有人欠錢不還沒有證據的處理方式如下:1、沒有證據證明對方欠錢不還的,債權人需要收集相關證據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包括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第三人證言、電話錄音等,收集證據完畢後,到法院起訴。2、如果實在無法收集有關借款的證據,只能與借款人...
-
朋友不還錢一直拖怎麼辦
律師解答:可以申請支付令。律師解析:可以申請支付令。如果對方欠款到期不還的,債權人可以先與債務人協商還款,如果債務人拒絕還款的責任,債權人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對方還錢。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
-
網友借錢1000不還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1、網友借錢1000不還,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協商方式:如果債務人欠錢不還的,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可以協商分期還款等。訴訟方式: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債權人索要無果,可以攜帶身份證、户口本、起訴狀和借條等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對...
-
欠債怎麼要回來方法
律師解析:追回欠款的方法有:1、直接向債務人追討,或與債務人協商簽訂還款協議,明確還款的方式和期限;2、到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起訴;3、經判決後仍不還款的,可申請強制執行。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發佈的限令債務人履行支付義務或者提出書面異議的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