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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欠款呢

可以通過下列措施追討欠款:
1、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
2、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還款。
3、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在法院判決之後仍拒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通過申請強制執行的方式,強制劃扣處置債務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16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
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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