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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欠款起訴費要多少錢?

一、追討欠款起訴費要多少錢?

追討欠款起訴費要多少錢?

追討欠款起訴費要多少錢應當是根據標的額來進行確定。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欠錢不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欠錢不還被告上法庭的,法院會根據原告提交的證據作出判決,借款人要承擔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為避免借款人逃避債務,原告還可申請法院凍結其財產。如果經查證後,借款人屬於惡意欠款的,還有可能構成詐騙罪;法院判決借款人還款的,借款人應及時還款,負責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借款人到了還款日期不還款的,則應當承擔借款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比如加收滯納金、違約金等。如果借款人被起訴到法院之後,法院經過判決還不還款的,則有可能對借款人的信用產生影響,導致借款人在以後的貸款中出現問題等等。

2、但如果借款人不還款的目的是為了逃避債務佔有債務,通過一些手段來騙取財物的,則可能構成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3、出借人在向法院起訴時應當注意蒐集能夠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以免借款人不承認。如果因為一些原因出借人無法蒐集相關證據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幫忙蒐集,但該證據應當在舉證期向法院提交。為了保證判決能夠實現,出借人應當在起訴前或者起訴時向法院申請保全財產。

4、除此之外出借人還需要注意訴訟時效,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從出借人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開始算。如果出借人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向法院起訴的,則喪失了勝訴權,但還擁有追索權。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的,出借人應當通過其他方法來補救。

5、對於法院已經做出判決的,借款人不履行判決的,出借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其實借款人遇到這種情況的,還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讓借款人歸還借款。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存在民間借貸關係,對方到了還款期限人不關心的話,可以通過法院解決的方式來完成,當然需要提醒注意的是,這也是有訴訟成本的,需要繳納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