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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撫養費訴訟費要多少?

追討撫養費訴訟費要多少?

撫養費是夫妻雙方離婚後,非撫養方擔負的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用的一部分或全部。通常情況下,負擔費用的多少會有夫妻雙方協商而定。那麼,當遇到非撫養方不提供撫養費用的情況是要怎麼辦呢。下面小編我將會針對追討撫養費訴訟費要多少這一問題整理一些的相關法律信息。

一、追討撫養費訴訟費要多少?

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三種 撫養費的訴訟費按照訴訟標的計算。   

具體計算可參閲《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通常情況下,為方便計算,都是使用如下訴訟費速算表,簡單實用,僅供參考: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2% 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 1.5% 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1% 3800元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0.9% 4800元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0.8% 6800元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7% 11800元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6% 21800元   

10、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0.5% 41800元。

二、離婚後一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面對這一問題,小編我從離婚後一方不提供撫養費該怎麼辦以及訴訟費用應該怎麼算兩個方面整理了以上這些相關的法律信息,望上面法律知識能夠幫助到大家解決追討撫養費訴訟費要多少這一實際問題,並且能夠從中瞭解到更多與之相關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