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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糾紛過了訴訟時效如何

借款糾紛過了訴訟時效如何
律師解析:出借人可以與借款人協商請求其同意償還欠款。
因為過了訴訟時效,則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除非義務人同意履行的。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出借人與借款人協商,一旦借款人自願還錢的,那麼是不用考慮訴訟時效已過的問題的,並且借款人不能請求返還其已支付的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
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