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超過訴訟時效如何補救
一、債務糾紛超過訴訟時效如何補救?
(1)向法院起訴要求其還款。
訴訟時效期滿。債權人喪失的只是勝訴權但是債權人自身的實體權利並未喪失,債權始終存在,債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債權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但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因此,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在訴訟中,法官無權主動釋明並適用該時效的規定,需要由當事人提出適用該制度。在確定借款事實的前提下,若庭審中債務人未注意債務已過訴訟時效並以此提出抗辯,債權人實體權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2)讓債務人繼續還款
債權人可以繼續讓債務人還錢,債務人願意還錢,債權人的債權得到法律保護,債務人不能以不當得利為藉口要求債權人退錢。
(3)要求保證人還款
前提是借款合同裏規定了保證人。在有保證人的情況下,保證人的保證期間會隨着債權的訴訟時效超過訴訟期間的,如果保證人資源還款的話,債權人的債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如債務人自願還款一樣,產生一樣的法律效力。
二、債務糾紛超過訴訟時效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三、債務糾紛訴訟時效中斷和中止的區別是什麼?
(1)發生的時間不同。時效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後6個月內。
(2)法定事由不同。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
(3)法律後果不同。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從法定事由發生後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實際是前後兩個時效;時效中止是將中止的期間暫停計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後,繼續計算時效期間。
總的來説,處理債務糾紛時,訴訟時效屆滿並不意味着沒有任何補救措施,如果向法院起訴以後,被告方並沒有以訴訟時效屆滿為由進行抗辯,法院並不會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但整體來講,訴訟時效屆滿對當事人還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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