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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借人簽名借款人借錢不還應該誰還款

代借人簽名借款人借錢不還應該誰還款
律師解析:代借人簽名借款人借錢不還的可以找借款人還款,也可以找代借人還款。
(1)借款人承認有借款事實的,由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
(2)借款人不承認借款事實的,但代借人有證據證明是借款人借錢的,直接找借款人主張還款。
(3)借款人不承認存在借款事實,代借人沒有證據證明確實由借款人借錢的,找帶代借人主張還款。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
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