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欠款追討

欠款起訴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欠款起訴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起訴欠款需要什麼材料

起訴要求支付欠款的,屬於民事訴訟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告在起訴時,應具備以下材料:

1、符合民訴法第一百二十一條所規定條件的訴狀;

2、雙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證明,主要可以是身份證複印件、公安機關户籍證明,如果是單位的,還應該有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信息;

3、證明對方欠款的證據材料。

其中,訴狀和證據材料都應該向法院正本一份,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