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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辦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怎樣辦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一、怎樣辦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1、當事人辦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的,應當自解除抵押合同的協議簽字蓋章後7日內,持解除抵押合同的協議和原《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證》,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抵押合同自注銷登記之日起失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二、抵押合同解押後如何處理

抵押合同應當由債權人與抵押人以書面方式簽訂,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當第三人作為抵押人時,債務人不是抵押合同的當事人。在實踐中,債務人與第三人關係密切,第三人是受債務人的委託而為其債務的履行作擔保,但在抵押合同中,第三人是抵押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承擔債務履行的擔保責任,債務人與債權人僅僅是主合同中的當事人。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這是指主合同的狀況;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這關係到抵押人什麼時間開始承擔擔保責任;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屬於誰的。這關係到抵押物的可靠性和確定性;

4、抵押擔保的範圍。這是指抵押人擔保債權的範圍,比如,一個貸款合同,借款人貸款100萬元人民幣,抵押人可以約定只擔保100萬元的本金的清償,也可以約定擔保100萬元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還可以約定擔保本金、利息和其他違約責任的履行。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三、哪些情況抵押權人的債權就確定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的債權確定:

(一)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二)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二年後請求確定債權;

(三)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四)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五)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六)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怎樣辦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當中已經給出明確的解答,如果要解除抵押合同的話,應當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然後辦理。本文內容如果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提交諮詢,律師會為您提供專業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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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辦理 合同 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