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民間借貸

一般情況下後補得借條怎麼寫

一般情況下後補得借條怎麼寫

一、一般情況下後補得借條怎麼寫

1、借條

(1)甲方___(身份證號: _ _ _ _ _)今借乙方___(身份證號: _ _ _ _ _ _ _)人民幣 _ _ _ _ _元。(大寫)

(2)借款期限為: _ _ _ _年,從 _ _ _ _年 _ _月 _ _日到 _ _ _ _年 _ _月 _ _日。

(3)借款利息

(4)借款人簽名

(5)日期

2、注意:要寫明什麼時間借的,落款處寫現在的時間。如果寫原借款的日期,那就要注意是該借條屬於補寫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二、補寫的借條怎麼有效

為避免補寫的借條無效,補寫借條時宜將下列內容寫入借條中:

1、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係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係,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2、借款時約定的還款期限

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3、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

如果在借錢以後借條丟失,或者是在借錢的時候沒有書寫借條,那麼雙方可以協商一致進行補寫張借條,而補寫的借條當中需要寫明借款的信息,最後再由雙方進行簽字確認,一般來説補寫的借條只要雙方認可,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標籤:下後 借條 補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