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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給別人另外一個個打借條是否可以?

一、借錢給別人另外一個個打借條是否可以?

借錢給別人另外一個個打借條是否可以?

借錢給別人另外一個個打借條是可以的,借條內容如下:

自有某某公司向借款人民幣拾萬元整,月息百分之一,定於半年內還清。

特立此據為憑。

借款人:某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一個借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二、債務糾紛的答辯狀怎麼寫

首文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後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係;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答辯人委託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後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正文

1、答辯的理由

2、答辯請求: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借錢給他人要求他人打借條,完全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這實際上也是屬於債權人對自身債權的一種合法的保護,同時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關於借條的書寫規範這個問題必須予以注意,因為如果不能夠書寫非常規範的借條的話,很有可能會導致借條本身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