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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糾紛法院是看收條還是借條?

一、借貸糾紛法院是看收條還是借條?

借貸糾紛法院是看收條還是借條?

借貸糾紛中主要看的還是借條,但當事人單憑一張收條可以起訴的,符合立案條件,法院就應當受理。僅憑一張收條起訴,也有問題,也有可能敗訴,那就是雖然收條出具了,不等於就是借款或者借物,還要有其他證據還作證借款關係。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説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二、借條和欠條有哪些差異?

1、含義及其相應法律關係不同:

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係,借條則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是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

2、產生的原因不同:

借條一般是基於借款事實而產生;但是欠條則可能是多種法律關係產生的後果:譬如買賣、服務等。

3、區別的法律後果:

(1)未規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 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説,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2)舉證責任不同: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鑑於,欠條和借條的區別,因此,欠條、借條的寫法應當注意。

法院在處理借貸糾紛時,主要看的是借條,有時也看收條。借條和欠條之間也是有本質上的差異的,首先借條和欠條的含義不同,借條反映的是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條反映的是債權債務關係;其次借條和欠條所產生的原因不同;最後借條和欠條的法律後果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