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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借條和收條是同時寫嗎?

借條代表的是債權債務法律關係的憑證性文書。欠條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民間借貸借條和收條是同時寫嗎?

借條是基於債權債務關係背後物品或款項流動的憑證,其本身就是合同。欠條是基於已經流動的物品或款項因債務人履行不能而遲延履行的證明,其本身不是合同,而是間接證明合同的存在。而收條僅僅強調“收到”、“佔有”的事實。一定程度上,三者直接可以進行衝抵。

借條、欠條、收條三者都可以成為起訴的依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如果借條和欠條都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都以還款期限屆滿3年內開始計算,3年內再次主張還款時,訴訟時效重新開始計算,產生新的3年訴訟時效,以此計算最長可達到20年。

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借條的訴訟時效從主張還款時開始計算,也就是説可以20年內隨時主張借款人還款,但一旦主張還款,則重新起算3年訴訟時效。

總結來講,存在借貸關係時最好寫借條。採用書面形式,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並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並簽名、蓋章、捺指印。最好一式多份,有見證人的可以邀請見證人在上面簽字,不要做躺在權利前面睡覺的人,及時督促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民間借貸的案件處理中,我國的借貸的欠條的訴訟時效從書寫欠條之日起算,只有3年的訴訟時效。收條的訴訟時效同欠條一樣,只有3年的訴訟時效。一旦錯過訴訟時效,將會消滅勝訴權,只能將還款希望寄託在借款人崇高的道德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