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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合同糾紛和民間借貸區別是什麼?

一、借用合同糾紛和民間借貸區別是什麼?

借用合同糾紛和民間借貸區別是什麼?

這兩者的法律概念不同,相對講借款合同可以是向銀行借款的合同,也就是説借款合同包含民間借貸合同。民間借貸與一般借款存在以下幾點差別:

1、強調借款的交付。借款合同一般簽訂即生效,接下來的問題是合同履行的問題,如果履行不能,則追究違約責任;而民間借貸強調借款的交付,如果沒有交付,則認為沒有借貸事實。

2、強調借款交付的確切數額。不同於借款合同僅憑合同約定就認定借款數額,民間借貸以實際交付為準。

3、限制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法強調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違反國家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允許當事人意思自治;但民間借貸案件則限制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比如約定的利息不允許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不予支持。

二、借貸合同糾紛案敗訴有什麼後果?

合同糾紛案件公司敗訴的,對公司是有影響的,公司需要按法院判決書的要求執行判決。不履行判決書,不及時履行判決書,都將進入司法黑名單,影響徵信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合同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之後,在審理中,法院首先要進行調解。用調解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是人民法院處理合同糾紛的重要方法。所以,這種方式中的調解部門是法院。

這兩中合同雖然都是圍繞着借款而展開的,但是卻還是有所區別,合同糾紛的案子,公司敗訴之後,對公司的信譽有一定的影響,公司需要按照判決書中的要求執行,承擔此次訴訟的全部費用,若是公司存在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情況,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訴訟費用的承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