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併購如何防範相關法律風險
隨着現代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有很多大型企業開始併購其他的企業來擴大自身企業的市場。企業之間的收購與兼併的行為就叫做企業併購。那麼企業併購始終還是存在着一定的風險,要如何防範企業併購的風險。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企業併購如何防範相關法律風險的內容。
企業併購通常是指一企業通過購買或證券交換等方式獲得其他企業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權或資產,從而取得對該企業控制權的經濟行為。與企業內部資本積累相比,併購是快速擴張的重要手段,通過併購和重組使企業經營、財務、戰略發展等方面進行協同,快速擴大資本規模和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得到跳躍式發展。
併購屬於“企業資產組合管理”,成功併購需要協合企業發展戰略、合適的併購交易方式、併購時機、公司治理結構等多方面的選擇。實現併購往往是一個複雜交易的過程,防範其中的法律風險對促使成功併購具有關鍵意義。
中國沒有一部統一的併購交易法,對國企併購、外資併購、上市公司併購等不同主體實行不同的法律規定,《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在各自領域內發揮作用。但是併購交易本身具有普遍性的問題,筆者試從交易法律風險層面談談一些粗淺的看法,以供參考。
一、收購前的審慎調查
“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也是併購成功的重要條件。進行收購前的審慎調查是為了解被收購方及目標企業的相關情況,並基於調查結果判斷能否使進行併購、設計併購交易結構和財務預算、分析影響併購的關鍵要素和對策、以及深入洽談的可能性。審慎調查是併購可行性分析和確定談判策略的基礎,一般包括對目標企業的概況、經營業務、股權結構、企業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涉及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關方面,因不同的收購方式而有所不同側重。
二、併購交易方式選擇
不同的企業併購方式在交易標的、債務風險承擔、法律程序等方面各有不同,適應於不同併購具體情況。選擇現實有和效,能夠獲得最大效益的交易方式,對成功併購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併購交易形式多樣,如控股式、吸收式、購買式、承擔債務式、公司合併等,法律未作統一規定,但主要的代表形式是:
1、公司合併:通常是兩個或者以上的公司結合為一個公司的形式,包括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公司合併後改變了企業主體資格,公司的資產、債務等權利義務由合併後的公司承繼。
2、股權併購:通常是購買股東在公司中享有的股份或者認繳公司的新增資本,從而參股或者控股某一公司。股權併購是股東之間的交易,並不該變公司的主體資格,公司的資產、債權債務仍有公司本身享有和承擔。
相信您在閲讀了上文的內容過後也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還有什麼其他的法律問題,您可以在本站的法律知識欄目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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