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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公司債權轉讓限制

保理公司債權轉讓限制

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於三人。那麼債權轉讓中有哪些限制性規定呢?接下來讓本站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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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公司債權轉讓限制合同到底是怎麼寫的呢?

以下是債權轉讓合同書中的債權轉讓與債務轉移的區分:
   債權也是公民民事權利的一項重要內容。法律意義上所講的債和債權,含義廣泛,不能簡單地把它理解為欠錢。債是指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由此可以簡單地表述為請求特定人實施特定行為的民事權利。
   債權轉讓即債權讓與,是債權人與第三人協議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雙方法律行為。這裏的債權人為轉讓人,第三人為受讓人。債權移轉在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發生法律效力,受讓人即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而趁給新的債權人,如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新的債權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債務人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
債務轉移又稱為債務承擔,是指合同的債權人、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協議將合同債務轉移給第三人承擔。債務轉移必須三方就債務轉移達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