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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公司借款合同糾紛需要注意的問題

實踐中,圍繞公司借款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是比較多的,此時如果需要對該糾紛進行審理的話就不得不注意一些問題。究竟審理公司借款合同糾紛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了解。

審理公司借款合同糾紛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要注意審查民間借貸行為的效力問題。

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之間,一方將一定數量的金錢轉移給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還借款並按約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為。由於民間借貸的資金大多數屬於民間個人自有的閒散資金,這一資金的性質決定了民間借貸具有自由性、廣泛性的特徵,也正因為如此,法律法規對於民間借貸的規定並不嚴格,而是讓當事人擁有較多的自主權利。

以下四種情形借貸行為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在認定民間借貸行為的效力上,不應過於嚴格,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不屬於上述四種規定的情形,即可認定有效,以維護交易的穩定性。

(二)要注意審查是否虛假訴訟。

該類虛假民間借貸訴訟主要表現為以下兩種形式:

一是原告為了幫助被告惡意逃債,雙方惡意串通,虛構借款事實,提起訴訟;

二是原告為了惡意侵佔被告的合法財產,提供虛假的被告下落不明的證明和偽造借據而提起訴訟。

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特別是公告或被告缺席審理的案件)時,法官要嚴格審查原、被告雙方借貸關係的真實性,對有借據而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要求原告提供其他證據予以補充,必要時應要求進行被告筆跡司法鑑定,以驗證借據的真偽,嚴防虛假訴訟案件的產生。

(三)要注意審查借貸合同的抵押擔保是否合法有效。

自然人間借貸的抵押擔保中比較常見的有房屋的抵押和機動車的抵押。這兩類抵押在審理時應首先確認借據中抵押條款是否有效,產權證書在抵押時是否經本人和財產共有人簽名。

具體而言,應查明以下兩個問題:

一是抵押的房屋及機動車問題。根據法律的規定,抵押的房屋或機動車在沒有所有權以及所有權不明狀態或有爭議時,抵押無效。

二是辦理登記問題。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房屋與機動車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所以,雖然當事人在借據中寫有抵押條款,以房屋或機動車進行了抵押,但未辦理抵押登記,故在審判實踐中應認定此類抵押無效。

(四)要注意對借貸利息的審查。

對債權人主張的約定利息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審查,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對於超出的部分不予保護。沒有約定利息或約定不明的,應視為不支付利息。

(五)要注意分清舉證責任的負擔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係成立並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係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合關係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對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因此,在民間借貸糾紛中,出借方對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係以及出借方已將借款提供給借款人負有舉證責任,而借款人則對於其已履行還款義務負有舉證責任。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案件中常常發生被告對原告所提供的借據不予認可,否認借據上的簽名系被告所籤的情況。

(六)要注意訴訟時效條款的適用。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因此,在民間借貸中,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大致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從借貸合同規定的償還本金及利息的期限起算。第二種是沒有約定清償債務的期限的,則應當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

(七)要堅持債務應當清償的原則。

由於民間借貸的標的物為一定數額的貨幣,屬於種類物。民間借貸之債屬於種類之債,種類之債是以種類物為給付的標的物,上類物相互之間具有可替代性。

因此,民間借貸之債不適用民法上關於履行不能的規定,無論是否有可歸責於債務人的事由而使標的物發生一部分毀損或者滅失的,債務人都不得免除給付該種類物的責任。

即使債務人一時無力履行債務,也只能以延期或分期清償的方式履行。民間借貸也不發生因不可抗力而免責的問題,即無論債的不履行是否可歸責於債務人的原因,債務人的清償義務均不得免除。

(八)要注意審查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問題。

民間借貸是正規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補充,但是,由於民間借貸遊離於正規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隱蔽、風險不易監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集資、洗錢犯罪等問題,這就需要我們在審查時密切注意,對於合理、合法的民間借貸活動要予以保護,對於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高利轉貸、金融傳銷、洗錢、暴力催收導致的人身傷害等刑事犯罪嫌疑的,應依據最高院和省高院出台的相關解釋和意見,本着先刑後民的處理原則,沒有立案的不予立案,已經立案的將全案移送公安或檢察機關進行偵查、提起公訴,民事上不再進行實體審理,直接裁定駁回起訴。

上述八點就是在審理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時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當然這些都關係到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能夠多小心謹慎對自身來講也有很多好處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什麼疑問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隨時為您解答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