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需經過清算程序嗎?
公司債務1.84W
律師解析:公司分立不需要經過清算程序。
一、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董事會提出分立的決議;
2、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對該提議進行表決;
3、表決通過後,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4、分割公司財產;
5、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6、辦理工商登記。
二、公司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在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的情況下,通過股東會議分成兩個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的規定予以解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一、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
1、董事會提出分立的決議;
2、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對該提議進行表決;
3、表決通過後,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4、分割公司財產;
5、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6、辦理工商登記。
二、公司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在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的情況下,通過股東會議分成兩個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的規定予以解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
公司債權人一般是誰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
-
導致公司分立無效的原因有什麼?
律師解析:一、導致公司分立無效的原因如下:1、公司分立程序的瑕疵。2、公司分立內容不公平。二、公司分立指一個公司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通過股東會決議分成兩個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
-
怎麼管理企業債權債務?
作為公司的管理者,一定要知道怎麼管理公司的債權債務。要是管理不善,一旦公司債權收不回來,債務無法清償,那麼公司就有有破產倒閉的風險。這樣對公司、股東、管理者來講都是不利的。究竟管理者該怎麼管理企業債權債務呢?請閲讀本站小編帶來的下文了解。第一、對公司...
-
單位的債務會是由誰承擔的
律師解析:一般來講,對於公司的債務,按公司法及相關法學理論原則的規定,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因為股東對於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時股東須按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比例,全額繳納出資,獲得股權。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