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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企業和總企業債務如何承擔責任

分企業和總企業債務如何承擔責任
律師解析:總公司無力償還債務時,分公司可以幫助其進行財產清償。
分公司的債務可以由總公司來承擔。因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