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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如何計算借款中的利息?

相信人們對於利息一詞並不陌生,比如在銀行存款時所產生的存款利息,貸款時所承擔的貸款利息等等。而在民間個人借款中,利息的存在也是合法的。那麼,在個人借款中的利息怎麼計算呢?此外,如果債務人逾期還款,債權人還可主張逾期借款利息。那麼逾期借款利息該怎樣計算?對此,下文中將詳細為您介紹。

應該如何計算借款中的利息?

一、如何計算借款中的利息

個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條款的約定是合同的重要內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後要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利息,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但是,實踐中,對利息問題的爭議比較多,涉及問題較複雜,由於生活中個人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之間本身具有的特定關係及合同的複雜性,使得利息條款的約定具有一定的隨意性。

例如有的明確約定了利息,有的就沒約定利息,有的僅僅口頭約定了利息,還有的約定不明確等情況經常出現,也有人把利率約定不明作為利息約定不明來處理。事實上,“利息”是債務人向債權人支付的貨幣報酬,合同法規定的利息是貸款人給予借款人的一種權利。

“利率”是指在一定時期內貸款人付給借款人的利息數與借款數的比例。利息與利率的關係為:利息=本金×天數×利率。因此,利息與利率是不同的兩個概念,當事人因利率發生爭議,並不必然導致利息約定不明。

我國法律對利息的計算有如下規定:

(一)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二)個人借款約定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四倍以內的屬於合法利息。

(三)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

(四)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五)借款雙方因利率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此外,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借款人應該在約定償還借款時將利息與本金一併還給出借人。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逾期借款利息該怎樣計算

對於逾期借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因借款合同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別。

一是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借款期限、借款期間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約定的,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應從其約定。

商業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標準,民間借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不高於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就應按照其約定的利率計算。

二是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對借款期間的利息作了約定,對逾期借款利息沒有約定。

商業借款的貸款人既可以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內的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亦可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其選擇權在於貸款人,而民間借款只能要求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內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商業借款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內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的理由是:依當然解釋方法,“舉輕以明重”,借款期限內尚需支付約定利息,借款逾期後更應按期限內的利率支付利息,即合法行為尚負支付約定利息之責,違法行為則更應負該責任;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的理由則為:根據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之法理,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未作約定的,可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是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未對借款期間的利息作出約定,也未對逾期借款利息作出約定,此類合同多見於民間借款。

又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定期的無息借款,一類是不定期的無息借款。定期的無息借款,貸款人則要求借款人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按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不定期的無息借款,貸款人則從向借款人催討借款或從起訴之間起要求按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3條,《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工若干意見》第8條、第9條的規定。

也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在個人借款活動中,利息問題是很容易發生糾紛的,其中便包括對利息計算上存在分歧所產生的利息糾紛。如果您有遇到利息糾紛而不知道怎麼解決時,不妨諮詢一下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的意見,以更好地維護您的合法債權,避免遭受無謂的損失。

標籤:利息 借款 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