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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討債方法有哪些,未約定還款日期如何要債

債權人在向債務人要債時,切記手段要合法,否則不僅可能討不回債,還可能給自己惹了一身麻煩。那麼,根據法律的規定,債權人向債務人合法討債方法有哪些呢?債權人向債務人要債的時間一般都是在還款日期到期之後,但是,如果雙方在借債時未約定還款日期如何要債呢?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介紹。

合法討債方法有哪些 未約定還款日期如何要債

一、合法討債方法有哪些

1、和解法

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

如果該債權有抵押擔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債權人可與抵押人或者保證人進行協商,也可請第三者“牽線搭橋”,使抵押人以足額的抵押資產抵償債務,或者由保證人來代償債務。

2、調解法

債權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並經調解達成協議。對於簽訂協議後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

3、仲裁法

仲裁有利於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具有較強的保密性,當事人之間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性。另外,申請仲裁的費用一般比提起訴訟的費用低。

4、訴訟法

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複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

5、申請支付令法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未約定還款日期如何要債

借條、欠條之類的借款協議中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實際也並不影響借條或者欠條的法律效力,對債權債務的形成也沒有什麼影響,債權人一樣的可以向債務人要債催債,主張債權。不過,會對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的計算產生影響,主要為在一方履行合同後另一方因無款可付而寫下的欠條與借款合同成立時一方寫下的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兩者的訴訟時效起算是不同的。

1、借款合同成立時一方寫下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寫下借條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時沒有任何一方權利受到侵犯,故其訴訟時效的起算應從權利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如果權利人主張權力時予以對方寬限期的,期滿債務人仍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即應知道其債權被侵害,則訴訟時效從該寬限期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

2、對在一方履行合同後另一方因無款可付而寫下的欠條,此時權利人已經知道其權利受到侵犯,則訴訟時效的起算應自寫下欠條的次日起算。

上文中都有詳細為您進行了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合法的要債手段有很多種,債權人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最適合的要債方法,以達到成功要回債款的目的。而在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要債時,債權人要注意在訴訟時效期限內進行,否則,將很難得到法律的支持。實踐中,您在向債務人要債時,如果您有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不妨向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諮詢具體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