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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效力大於欠條有效嗎?

一、借條效力大於欠條有效嗎?

借條效力大於欠條有效嗎?

借條效力大於欠條是有效的;一般認為借條的效力要大於欠條的效力。如發生訴訟,借條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説明借款發生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的法律證明力小於借條,當事人持欠條向法院起訴的,除了需向法院説明欠條形成的事實之外,如果如果欠款人提出抗辯,則持欠條人還需繼續向法院進一步舉證説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如下:

1、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2、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二、借貸關係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借貸關係的成立條件如下:

1、當事人之間具有借貸關係的意思表示;

2、經過協商,達成了借貸協議;

3、出借人支付了借款。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的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綜合上面所説的,借條和欠條都是會產生法律的效力,但在借貸的關係中,借條的效力就是大於欠條的效力,雙方在形成借貸關係時就一定要寫借條而非欠條,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

標籤:欠條 效力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