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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高利貸違法麼,有什麼法律規定?

一、高利貸的基本介紹

校園高利貸違法麼,有什麼法律規定?

高利貸或叫大耳窿、地下錢莊,這些現今稱為“放數”的放債人,向“高利貸”借錢,一般毋須抵押,甚至毋須立下字據。

昔日主要在街市放數,街市檔口無論肉檔菜檔,遇有賭輸錢,或週轉不靈,便向“大耳窿”借錢,正所謂“跑了和尚跑不了廟”,債仔有檔口在街市,每日也要做生意,不怕走數,照借如儀。昔日錢銀交易,大銀碼多數用“大頭”(銀元),小數目為“銅板”(銅仙),高利貸者收數後,多數將銀元、銅仙之類塞在耳窿,日子有功,久而久之把耳窿也撐大,故稱為“大耳窿”。經濟史學者通常會按照如下方式定義高利貸:選定一個“我們覺得合適的”數字,比如20%的年利率,然後把利率超過了20%的任何借貸定義為高利貸。這樣的定義從字面意思上看並沒有錯,因為超過20%的利率的確比較“高”。

二、校園高利貸違法麼

高利貸本市社會上常有的民間借貸現象,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高利貸已經開始進入校園了,也就是所謂的校園高利貸,校園高利貸的利息也是相當的高,大部分學生在借了校園高利貸的情況下,因為高利息的原因,無力償還所貸的本金以及利息,最終走上法律途徑。而校園高利貸到底是不是合法的,下面小編就和大家一起分析一下: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1、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

2、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講述的關於校園高利貸違法麼的相關問題,從上面的分析來看,校園高利貸是一種違法行為,在中國法律的角度上來説,只要利息超過年利率的36%就算是無效的,也就是説是違法的借貸行為。因此,校園高利貸是一種違法行為,小編在這裏也提醒一下我們的學生們,不要輕易相信民間借貸,因為那隻會讓自己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