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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夫妻債務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償還夫妻債務的注意事項如下:
1、離婚時夫妻雙方有共同財產的,對於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
2、雙方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或者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共同債務,一方或雙方不願提前清償,則由雙方協議確定各自應承擔的份額。雙方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離婚後,一方清償超過自己應承擔的債務份額的,有權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即連帶債務人之間的求償權。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償還夫妻債務的注意事項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