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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需夫妻同簽名才是共同債務嗎?

一、債務需夫妻同簽名才是共同債務嗎?

債務需夫妻同簽名才是共同債務嗎?

不需要共同簽名也是是共同債務。除了下列例外情況,都是共同債務。

根據《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及夫妻債務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夫妻借貸一方承擔債務的情況:

1、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不能提供證據,但能夠提供證據線索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調查取證。

2、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

3、對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的債務。

4、經查證為虛假債務的。

二、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夫妻雙方在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後,就屬於是合法夫妻了,在婚姻存續期間,如果一方在婚後發生了借貸行為後,如果沒有證據能證明並非雙方使用,也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來償還債務的,如果能夠證明借貸方的債務是用於個人或者是進行賭博、吸毒等行為的,可以不用共同償還。

標籤:夫妻 債務 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