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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夫妻債務繼承有誰來繼承?

房貸夫妻債務繼承有誰來繼承?

房貸夫妻債務繼承有誰來繼承?

一、有繼承人的,房屋抵押貸款債務由繼承人繼承,並繼續還貸

因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意思就是説,如果房屋抵押貸款人有遺產繼承人,那他的繼承人也同時要繼承其貸款債務。

然後,遺產要結算其生前債務,如果遺產不夠還,繼承人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為死者繼續償還貸款債務。

不過,像按揭房屋抵押貸款這種長期的債務動輒幾十、幾百萬的,死者死後遺產可能根本不夠抵償,而其繼承人也不願意或無能力為他代償的話,銀行可能會請求法院將死者遺留的抵押房屋進行拍賣,用拍賣所得來補償自己的損失。若拍賣抵償後有剩餘部分,繼承人也可以繼承這些財產。

二、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死者遺產,其房屋抵押貸款不需要代還

同樣是我國《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的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也就是説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死者留下的遺產,那死者留下的貸款債務也會被一併放棄,繼承人不需要償還。

不過,如果按揭抵押貸款的房子還沒有辦下來產權證的,房產由開發商處置,同時開發商也因為擔保責任的關係需要為死者償還這些銀行貸款。

如果已經辦好產權證的,銀行則會將死者按揭抵押中的房屋進行拍賣,用拍賣所得來抵償房貸。不足部分銀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繼承人也沒有權利再繼承。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房子沒了,比如因為地震倒塌了,房貸還是需要還的。因為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以及和借款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就仍有義務還清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

原因就是通過向銀行借錢的方式將房款全額支付給開發商,所以和開發商已經沒有關係了,剩下的只有和銀行的借貸關係了,而房子只是作為保證的抵押物,所以不能以房子倒了為由不向銀行還房貸。

夫妻房貸繼承,如果是丈夫或者是妻子去世之後,按照遺產繼承權就由配偶繼承,那麼其名下所產生的債務就由其配偶來進行償還,或者配偶選擇不繼承其遺產,就不需要償還,同理如果夫妻雙方都去世的話,那麼其貸款就由繼承人來償還,如果繼承人選擇放棄繼承遺產便可以不用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