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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中的債務承擔者是被繼承人嗎?

遺囑繼承中的債務承擔者是被繼承人嗎?

一、遺囑繼承中的債務承擔者是被繼承人嗎?

遺囑繼承中的債務承擔者是被繼承人。如果民間借貸的借款人死亡,並且留有遺產,繼承人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向出借人清償債務。如果沒有遺產,繼承人不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不同情況下有不同的處理:

1、如果被繼承人只有受遺贈人一個繼承人的,遺贈的執行不能妨礙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2、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贈的,先以法定繼承人繼承的遺產償還被繼承人債務,不足部分再由受遺贈人償還。

3、如果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先以法定繼承人繼承的遺產償還,不足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繼承遺產的比例償還。

4、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則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繼承遺產的比例償還被繼承人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

二、共同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的狀態

關於債務繼承,實踐中需注意共同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借款債務存在的三種狀態:

(一)繼承前以遺產清償。被繼承人死亡後至遺產分割繼承前,共同繼承人就被繼承人所負債務和遺產價值進行清算,以遺產清償被繼承人所負的債務,然後將剩餘遺產進行分割繼承。

(二)先分割遺產,後清償債務。共同繼承人可以先就遺產進行分割,同時就被繼承人所負債務進行分割承擔,然後再向出借人清償債務。共同分割承擔債務屬於繼承人內部約定,同時需明確該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就當由夫妻共同償還。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其他共同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三)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人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雖然繼承遺囑,會使得自己的財產增加,但是還會涉及到納税、替他人償還債務的問題,故此也並非是繼承得到財產,就會增加自己的收入,在現實生活中,通過書寫書面的生命,聲稱自己不願意繼承他人的財產的情形也是十分的常見的。